生命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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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市生服字第10800231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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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2293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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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禮儀 - 生前契約就是人生圓滿結束的最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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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契約是什麼 ?

生前契約顧名思義就是我們生前為人生最終一刻所做的規劃,在這物價上漲的時代,我們不及早做準備,等需要用到的時候喪葬費用一時半刻很難去籌措的出來,因此我們必須提前規劃準備,就當是儲蓄險,趁經濟穩定先把錢準備好,等到哪天突然需要用的時候,才可以不慌不忙的處理後事,這就是生前契約的意義。

購買生前契約注意事項

西風東漸,提早規劃安排身後事的觀念逐漸為國民所接受,1992年起國內殯葬服務業紛紛引進早在歐美行之有年的生前契約,依照自己的意願及需求,替自己或家人提前做好身後事的規劃。 預先與業者訂定契約,約定價金以及殯葬禮儀服務內容,預先付費,未來履行時,承辦公司將依契約載明內容進行服務。 如果想購買生前契約,應該要注意哪些事情呢?

1. 合法生前契約業者必須具備「一定規模」

    一、 經營殯葬禮儀服務業務三年以上。但本一定規模要件修正前,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具一定規模,得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公司,得不受限制。

    二、 財務狀況及獲利能力,應符合下列要件,其年度財務報表並經簽證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者:

        (一)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且無累積虧損。

        (二)最近三年內平均稅後損益無虧損。

    三、 於其服務範圍所及之直轄市、縣(市)均設置有專任禮儀服務人員。

    四、 具備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查詢之電腦作業,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符合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者。

    五、 預收生前殯葬服務契約款項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公司,應於達到該額度一年內,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並經聯合或法人會計師事務所執業之會計師審查簽證有效遵行。

2. 業者應將75%的預收費用交付信託

符合第一項規則的業者,須將預收費用的75%交付信託,此外,可於網路上提供信託提撥金額相關資訊,消費者可定期至信託業者的網站,查詢所繳費用的信用呈報狀況。另因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消費者如果是於92年6月30日以前簽訂生前契約,一定要與簽約的業者確定契約是否仍有效力,因業者不一定會將預收金額交付信託,倘有契約上之糾紛,建議可尋求地方主管機關或消保團體協助處理。

3. 注意5天的契約審閱期

法律保障消費者5天的契約審閱期,消費者可花一點時間逐項審閱規定的內容,是否與內政部民政司網站的「生前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有所牴觸。此外,業者亦不得要求簽約後契約交由業者留存,以免消費者權益受損。

4. 契約應以書面訂明總價與付款方式

契約應明訂總價金額,若有其他的外加費用,例如:遺體寄存、冷藏處理、使用殯葬設施的跨區差額,或是契約轉讓的手續費,都要在契約內記載,且不能以日後貨幣升貶值、通貨膨脹或信託財產運用損失等理由,要求消費者再額外支付。

此外,雙方協議的付款方式,例如:一次總繳或分期繳付的分期制度、以現金或信用卡繳款,也要在契約載明。最後,消費者不要忘了向業者索取發票,作為繳費的憑證。

5. 熟讀契約的服務項目、規格與實施程序

消費者應詳讀服務的項目與規格,建議詳細閱讀規格說明後,再依自身需求勾選,例如:訃聞印製的份數、花牌規格與尺寸皆需在契約中詳述。另外一部分為契約實施程序與分工,明訂履行服務的流程、事項與分工情形,例如:臨終諮詢、安靈服務、治喪協調等。

6. 廣告與文宣是契約內容的一部分

簽約時要仔細檢視,並與業者充分溝通,確認契約規定的服務與品質,另外,注意廣告及文宣是否與自己的認知相同。同時建議要將廣告與文宣留存,將來如果履行契約時,發現服務項目與廣告內容有所出入,消費者可以廣告與契約一併向業者主張權益。

7. 簽約日14天內可無條件解約

如果簽約前沒有仔細考慮清楚,可以在簽約日起14天內,以書面方式解約。
業者應在契約解除日30天內,全數退費。 對於簽約超過14天想要解約的人,退款金額依契約記載的比例退還,但不得低於總金額的80%;選擇分期付款的人,則退還已付價款扣除契約總價約定比例的餘額,約定比例不得高於20%。例如:消費者購買總價15萬元的生前契約,已分期付款10萬元,契約的約定比例為15%,簽約半年後決定解約,可退款77,500元。若契約中沒有記載退款的比例,應全數退還;分期付款者,退還全部已繳付價款。

8. 定期檢視與調整契約內容

契約不得約定服務項目未使用視同放棄且不得更換,所以簽約時要在契約上明訂檢視與修改的時間,只要在總價款不變的原則下,都可要求業者變更服務的項目和規格。

更重要的是,定期檢視契約內容,可同時觀察業者是否停止提供部分的服務與商品,且必須經過消費者同意,才能以同級品或等值以上的商品或服務替代。若無法提供,則可與業者協議退費。

部分資料來源: 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